诈骗行为社会面面观/王政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3:57:47   浏览:935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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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行为社会面面观

王政


记得马克思曾经在《资本论》中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时提到:在这种社会里,一小撮人掠夺人民,侮辱人民。在这种社会里,贫困驱使成千上万的人走上流氓无赖、卖身求荣、尔虞我诈、丧失人格的道路。在这种社会里,必然使劳动者养成这样一种心理——为了逃避剥削,就是进行欺骗也行;为了不挨俄,使自己和亲人吃饱肚子,就是不择手段、不惜任何代价都行。因而,“富人和骗子是一枚奖章的两面”、“是资本主义豢养的两种寄生虫”。如今,经济已经全球化,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是如当年马克思所攻击和批判的“骗子社会”那样。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开始学习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经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因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所引发的社会诚信问题也确实是让人担忧。作为法律科学的社会工作者,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做些防止社会欺骗事件发生的工作。本文正是基于对相关诈骗行为的研究分析来与大家共同分享有关诈骗方面的知识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有关预防诈骗理论和实践上的一定收益。

一、关于诈骗手段之面面观
(一)利用公司形式进行诈骗。大家都非常清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而且对股东而言,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又是财团法人,往往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当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所以,对诈骗分子而言,打着公司的幌子去行骗一般比较容易得手。近些年来,层出不穷的信息咨询公司、外贸服务公司、物资公司、中介公司、甚至高科技公司等各类经营范围的公司中,骗子公司可以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骗取金融信贷资金的巨骗无一不是以公司(甚至是“知名公司”、“跨国公司”)为载体所进行的。
(二)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和手机短信进行诈骗。任何一项产品或服务,如果希望迅速得到市场或公众的认知或认可,借助网络、报刊或电视台等大众传媒的力量可以说是一条捷径。骗子也正是利用了社会普通公众对大众传媒信息的信任,通过形形色色的广告引诱人们上当的,堪称“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目前,尤其是关于网络“邮购”、“函购”、“预购”的诈骗术非常的普遍,以致人们对网络等媒体信息产生了普遍的不信任感。
(三)利用人们对金融知识的无知和欠缺进行诈骗。近年来,所发生的大量融资诈骗、保险诈骗、外汇诈骗、证券诈骗等金融诈骗形式都是针对人们一般对各类金融票据(支票、本票、汇票)、信用证、境外融资、外汇管理和保险等知识和法规所了解不深的事实由精通此方面业务的骗子所策划实施的。此类诈骗行为一旦得逞,给国家、企业或个人所造成的损失额往往非常巨大。
(四)通过捞取“政治资本”进行诈骗。此种骗术一般为所谓的“改革家”、“社会能人”、“先进人物”等所采用,实施此类骗术通常需要骗子们“虑谋长远”。通常的手法是:他们用诈骗得来的钱财去贿赂政府官员或假惺惺为社会进行公益募捐,为自己买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某某会长”等各类“头衔”作为“政治资本”,然后再以此作掩护,四处进行招摇撞骗。此类骗子往往八面玲珑,背后根基深厚,不容易被发现和识破,至于追究其刑事责任则更是难上加难。
(五)利用或冒充“外商”、“华侨”、“港商”等进行诈骗。改革开放后,各类外国的事情可以说让国人们大开眼界,各类外国公司、外商也纷至沓来。在不少国人眼中,外国人就是上帝、就是大款,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其崇洋媚外心态可以说已到达了极至。不少诈骗分子正是利用部分国人这种崇洋媚外的心理去实施诈骗的,他们与境外诈骗分子相互勾结或直接冒充外国公司驻中国代表、外商、华侨、港台商人等打着“项目考察”、“贸易洽谈”、“投资引进”、“招商”、“人才或劳务输出”等幌子实施诈骗,骗取国家或国人的财富。
(六)利用和冒充“名人”、“高干”、“富商”等进行诈骗。普通人对“名人”、“权贵”、“富商”等都具有一种崇拜的心理。但是这种崇拜一旦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变成了盲目的崇拜,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不少骗子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通过直接化装成或冒充“名人”、“高干”、“富商”或他们亲属的形式进行诈骗。有的人甚至敢冒充国家重要领导人进行诈骗。
(七)利用婚姻形式进行诈骗。婚姻是男人和女人自愿共同生活的一种结合,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体现,本来应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然后,对骗子而言,是不惧怕践踏神圣的,各类形形色色的婚姻中有一部分就是骗子们拿手的“骗财骗色”的演义行为。所以,合法的婚姻也可能是一口美丽的“陷阱”。
(八)利用人们同情弱者、热心公益的心态进行诈骗。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人都是有良知的,有良知的人一般都会同情弱者,喜欢做些捐赠、救助等类的公益事业。然而,骗子一般是缺乏良知的,他们会利用人们的良知和善行去进行诈骗。一方面为了骗得人们的同情心,他们会在普通人面前表现得非常可怜、形如乞丐,另一方面他们的内心却极其的贪婪,不择手段地施展骗术攫取财富。这就是我们这个奇妙的世界,有时“好心未必能得到好报”!
当然,社会之大,骗术之深之高,非吾辈凡夫俗子所能尽探。以上所列举之诈骗手段,不过是些诈骗常规招法罢了。

二、关于骗子脸谱之面面观
欺骗与反欺骗无疑是一场打不完的智力战争,要防止被欺骗,就必须学会识别骗子的脸谱。古语云:“听其言,观其行”,尽可知其性矣。尽管骗子的脸上不会直接写上“骗子”二字,但是骗子的一些基本特征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一般而言,骗子共有的一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有着一张较为讨人喜欢的脸,一般有着较高的智力。愚笨和丑陋之人一般是骗不了他人的。
(二)能言善变,巧舌如簧。骗子为了防止自己的骗术被人戳穿,一般都采取主动进攻的方式,他们善于发现自己骗术中的一些漏洞,并及时作出应变和调整,最终用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将你侃晕。
(三)见多识广,老练沉着。对职业惯骗而言,知识面不可谓不渊博。他们“上谈天文,下侃八卦;什么总统轶事、土特产品、名菜佳肴、风土人情、电影明星、体坛健将也是信口说来”。从事融资领域的骗子,一般对经济学、运筹学、金融股市、期货外汇、法律等都有独到的研究。
(四)善于奉承拍马、投其所好。诈骗实际上是诈骗分子与被害人之间的一场心理战,骗子有一套独特“诈骗心理学”。他们能抓住对方喜爱什么,忌讳什么;需要什么,讨厌什么,然后尽量投其所好,避其所恶,使被害人警戒之心荡然无存。
(五)善于伪装借势。骗子一般有多套身份,根据需要他们可随时变换自己的形象和角色。对“教授、专家、外商、高干、名人、富翁(婆)”等角色,他们无不表演得淋漓尽致。尤其是集团诈骗或团伙诈骗,中间还有不少职业骗子从中作陪衬(俗称“托儿”),使得整个骗局天衣无缝。
(六)善于把握诈骗时机。骗子也喜欢研究《孙子兵法》,非常懂得“欲取先予”、“阴阳之变”、“动静之理”。在时机或条件不成熟时,他们一般是“藏迹潜行”,表现得非常谨慎小心。可一旦时机成熟,他们的动作往往异常迅速,决不放过半点机会,可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该出手时就出手”。等被发觉,他们很可能已逃之夭夭。
(七)善于物色被骗目标或对象。骗子并不是每个人的东西都敢骗的,他们非常注重“调查研究”被骗目标或对象的基本情况,可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许多骗子还非常注意研究面相术和骨相学(其间也不乏一定经验科学成分),他们通过对人面相、骨相的研究往往就知人的愚鲁、贫富、性情、喜好等特征,就可判断出对方是否属于容易上当受骗之人。
(八)善于寻求“保护伞”和“替罪者”。骗子诈骗并非不计后果,他们也想使自己的骗术不被戳穿,不希望自己因行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凡巨骗或惯骗,都非常注重自己关系网络的编织。他们会通过骗取的钱财贿赂官僚权贵或买取政治资本,一旦诈骗失手,也好有人出面“保护”、“说情”或“开脱罪责”。另骗子也擅长运用贿赂或小恩小惠的手法为自己的诈骗行为寻找替罪者,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些“替罪者”也属于受骗者。
以上为骗子之基本画像,可能朦胧模糊。但大家只要掌握其基本轮廓,就会最大可能地提高自己的警觉性而不致轻易受骗。

三、关于被骗对象脸谱之面面观。
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有些人为什么会成为骗子的受害者,是因为他们也有一张与别人不一样的脸谱(指性格方面的弱点)。其不一样之处表现在:
(一)“贪财好利”型。记得西方有个叫沃尔默的人说过这样的话:一个诚实人不允许也不愿意自己成为任何阴谋计划的一方以图成为爆发户。一个人心中往往怀有侵占别人财物的想法,才能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受害者。中国有句成语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要知道,你想发别人的财,别人也正想发你的财,“不义之财”不可取啊!所以贪财型的人一般是骗子最喜欢物色的诈骗对象。
(二)“愚鲁虚荣”型。一个人的虚荣心会让人变得愚蠢不堪。喜欢攀龙附凤、倚附权贵也往往是人们一种虚荣心的体现。而人的内心一旦被这种虚荣心态所占据,就会生活在一种幻觉之中,就不容易认识到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就听不尽善意的规劝和警示。自然,骗子的骗术和谎言是最能迎合一个人虚荣心的需求了。在许多婚姻诈骗案中,许多骗子只所以得逞,与许多年轻女性存在很强的虚荣心态是不可分的。
(三)“疏忽轻信”型。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个缺乏责任心和警戒心的人自然是骗子理想的人选。做任何事情,只要有一颗责任心,就必然会多一份小心,遇事必然会多动脑筋,不会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或难以兑现的许诺。当然,是否小心谨慎或小心谨慎的程度怎样是与一个人的生活阅历紧密联系的,即使再小心的人也难免会因智力和社会经验之不足而致上当受骗的。但是社会生活给我们的教训是:“多一些谨慎、少一点疏忽;多考虑点为什么、少考虑些所可能获取的利益”是我们减少受骗机会的关键招法。
(四)“多疑和自负”型。多疑的人一般不容易上当,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疑的人在其疑虑被打消后往往更容易轻信,所以许多骗子正是掌握了某些人多疑的性格,通过实施骗术或给予小利不断引其上钩的。另外,自负的人往往认为自己聪明、智商高(能够识破别人的骗术)而不肯听取别人的规劝反而更容易上当受骗。
当然,人性格中存在一些弱点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上当受骗,只不过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罢了。因为诈骗与反诈骗毕竟是一场智力游戏,这种游戏有时是不讲规则的。诈骗分子不仅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诈骗,而有些也会利用人性的一些优点进行诈骗,如利用人们善良、富有同情心等优点进行诈骗。所以我们对诈骗行为的受害者要分析其受害的原因,不应过分对其进行谴责。

总之,社会诈骗行为之所以猖獗不断,其产生原因是多方位的。其中有法制不健全、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等社会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执法部门不依法办案、放纵诈骗分子、政府部门存在官僚主义和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对预防或打击诈骗行为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的中观原因,还有诈骗行为受害者自身存在的一些弱点(如不懂法、不知法、经验不足和自我防护意识差等)而轻易被诈骗分子所利用等微观方面的原因。所以预防诈骗行为发生,必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要求抓干部党风廉正建设,抓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建设,抓完善社会各单位规章制度和提高人员素质建设,抓每个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准提升和法律意识培育建设等。但是要实现这一切,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那就是要不断研究诈骗、认识诈骗,防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笔者管窥之见,仅望此文能对大家有所启发即足矣!



(作者简介:王政,系中企国盛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房地产和诉讼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

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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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

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



第14号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已经2010年5月20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马建堂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附件:200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样稿)及说明


  《统计用区划代码》
http://www.stats.gov.cn/tjbz/

《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
http://www.stats.gov.cn/tjbz/


附件:200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样稿)及说明.doc

200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样稿)
统计用区划代码 区划名称
110000000000 北京市
110100000000 市辖区
110101000000 东城区
110101001000 东华门街道办事处
110101001001 多福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2 银闸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5 东厂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6 智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7 南池子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8 黄图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9 灯市口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0 正义路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1 甘雨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3 台基厂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4 韶九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5 王府井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0 景山街道办事处
110101002001 隆福寺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2 吉祥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3 黄化门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4 钟鼓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5 魏家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6 汪芝麻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8 景山东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9 皇城根北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0 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110101003001 交东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2 福祥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3 大兴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5 府学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7 鼓楼苑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8 菊儿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9 南锣鼓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0 安定门街道办事处
110101004001 交北头条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2 北锣鼓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3 国子监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4 钟楼湾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5 宝钞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6 五道营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9 分司厅社区居委会
(全部统计用区域代码见国家统计局信息网)

2009年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样稿)
统计用区划代码 城乡分类代码 区划名称
110000000000 000 北京市
110100000000 000 市辖区
110101000000 000 东城区
110101001000 000 东华门街道办事处
110101001001 111 多福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2 111 银闸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5 111 东厂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6 111 智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7 111 南池子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8 111 黄图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09 111 灯市口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0 111 正义路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1 111 甘雨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3 111 台基厂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4 111 韶九社区居委会
110101001015 111 王府井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0 000 景山街道办事处
110101002001 111 隆福寺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2 111 吉祥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3 111 黄化门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4 111 钟鼓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5 111 魏家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6 111 汪芝麻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8 111 景山东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2009 111 皇城根北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0 000 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110101003001 111 交东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2 111 福祥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3 111 大兴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5 111 府学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7 111 鼓楼苑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8 111 菊儿社区居委会
110101003009 111 南锣鼓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0 000 安定门街道办事处
110101004001 111 交北头条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2 111 北锣鼓巷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3 111 国子监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4 111 钟楼湾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5 111 宝钞南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6 111 五道营社区居委会
110101004009 111 分司厅社区居委会
(全部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见国家统计局信息网)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说明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范围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以下简称:《区划和城乡代码》)规定了2009年我国乡、镇、街道及类似乡级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类似村级单位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区划和城乡代码》适用于各项统计调查、区划管理、城乡管理以及信息处理与交换。
二、《区划和城乡代码》编制所依据文件
本代码在编制过程中依据以下文件: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民政部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文件
——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两级区域调整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
三、《区划和城乡代码》编制原则
《统计用区划代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编制原则。
《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除采用《统计用区划代码》的编制原则外,还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驻地和村、居委会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情况为划分城乡的依据。
四、《区划和城乡代码》的结构
(一)《统计用区划代码》的结构。
《统计用区划代码》的结构采用五层12位数字表示。按层次分别表示: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地级市、地区)、县级(县、县级市、市辖区)、乡级(乡、镇、街道、类似乡级单位)、村级(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类似村民委员会、类似居民委员会)。各层代码由左起表示:
1、2位表示省级码段
3、4位表示地级码段
5、6位表示县级码段
7~9位表示乡级码段
10~12位表示村级码段
(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结构。
《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共15位数字。左起1~12位表示统计用区划代码,13~15位表示城乡分类代码。城乡分类代码的结构为:
111 表示主城区
112 表示城乡结合区
121 表示镇中心区
122 表示镇乡结合区
123 表示特殊区域
210 表示乡中心区
220 表示村庄
城乡分类代码第13位为1,表示城镇;第13位为2,表示乡村。




财政部关于印发《侨联资产界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侨联资产界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3年2月27日 财法〔2003〕3号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明确各级侨联的资产属性,合理地对侨联资产进行产权界定,规范管理,保护侨联资产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侨联资产界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侨联资产界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侨联资产界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明确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各级侨联)的资产属性,合理地对侨联资产的产权进行界定,规范管理,保护侨联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侨联资产包括国家拨给各级侨联的国有资产、各级侨联及其所属单位接受捐赠和兴办企、事业单位的各类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侨联及其所属单位资产的界定和管理。
  第四条 侨联资产的界定,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既要明确侨联资产中的国有资产,又要明确各级侨联作为社团法人对其资产所拥有的财产权利。
  第五条 各级侨联接受国家财政拨款所形成的资产及无偿使用国家或者国有单位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侨联资产中的国有资产,由侨联享有使用权,并应当到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第六条 各级侨联接受资助和捐赠等形成的资产,应当遵循自愿捐赠和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原则,按照资助、捐赠时的约定确定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界定为侨联资产。
  第七条 各级侨联依法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产权归出资者所有;不能明确出资者的,归侨联所有。
  第八条 对于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界定清楚产权关系的资产,要专门记账备案,待进一步查实处理。在依法做出产权界定前,由使用单位继续占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第九条 侨联的财产、经费和侨联依法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十条 各级侨联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所管理、使用的资产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一条 各级侨联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对侨联资产的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侨联资产的管理工作。
各级侨联应当建立预算、决算制度,其经费和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各级侨联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应当与各级侨联依法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侨联应当依法加强对所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根据“取之于侨,用之于侨”的原则,侨联可以依法从所办企业、事业单位获取投资收益,用于补充侨务活动经费。侨联从所办企事业单位中获得的投资收益应当纳入侨联的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侨联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所产生的涉及侨联资产所有权的争议与纠纷,可以由侨联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照国家有关司法程序处理。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侨联资产的合法权益,造成侨联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根据本办法制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