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潘怀文同志在全国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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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潘怀文同志在全国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地震局


关于印发潘怀文同志在全国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7月3—4日,全国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上海召开。会上,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张友民同志代表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作了重要讲话,对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进一步做好当前的抗震救灾、奥运地震安保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地震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2007年3月,中国地震局党组决定在全国地震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后,各单位党组(党委)、纪委和纪检组认真研究,扎扎实实抓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概括地说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二是形式多样,内涵丰富;三是围绕中心,联系实际;四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五是扎实深入,人人受益。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对于促进地震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提高防震减灾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强调,当前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抗震救灾工作和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其次,要按照中国地震局党组的部署和陈建民局长在今年全国地震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进行回顾总结,看看哪些工作己经做了,哪些工作还没有做。在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很好地研究下一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该补的补,该抓的抓,该干的干,要在年底前给局党组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工作规划》、年初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怀文同志提出的要求结合起来,有差距的单位要向上海局等先进单位学习,抓紧工作,后来居上;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司司长潘怀文同志受局党组的委托,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对地震系统一年多来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

现将潘怀文同志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国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潘怀文
(2008年7月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地震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现场参观和经验交流,认真总结和交流一年多来地震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经验,共同探讨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提高对廉政文化深刻内涵、本质特征、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的认识,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对于这次经验交流会,各方面都很重视和关注。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张友民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局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同志出席了会议。会上,上海局、江西局等8个单位介绍了开展活动的经验,与会同志分组进行了交流,讨论了《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创先争优活动考核测评方案》、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并参观了上海市地震局及浦东地震监测中心,实地观看了上海局的廉政文化建设资料及成果展览。会议还听取了江西省地震局张福平同志所作的参与汶川地震现场救援工作的情况介绍和思考。会议安排紧凑,内容充实,交流了经验,研讨了工作,开阔了思路,增强了信心。
下面,我就一年多来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情况作一小结,并就如何继续深入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讲两点意见。
一、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中国地震局党组的领导下,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自2007年3月全面部署、启动一年多来,进展顺利,形势喜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许多好的形式和做法,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参与中受感染、受触动、受教育,在参与中明是非、知荣辱,共同营造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一个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支持和参与的廉政教育良好局面正在形成。实践表明,局党组做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同时也表明,地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廉政文化的需求以及其所蕴藏着极大的积极性和智慧,更加坚定了我们进一步搞好廉政文化建设的信心。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立机制,为廉政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单位党组(党委)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思想发动到位。多数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的动员部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干部职工都参与到活动当中。有的单位从活动一开始就在“扩大教育面、提高参与度”上下功夫,及时编发了《廉政文化建设学习材料》,使干部职工人人明白什么是廉政文化,为什么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怎样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等,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较扎实的基础。二是实施方案到位。各单位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开展征文、宣传教育、知识竞赛和先进事迹报告、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使各项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三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及时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产生了良好的联动效应。四是检查落实到位。从局党组到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从监察司到各牵头司室,加强了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使各项活动落到了实处。五是宣传到位。地震系统自上而下,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适时宣传活动的总体进展情况和经验,推动了活动的健康开展。开办地震廉政文化博客,《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和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多次深入宣传报道,地震廉政文化走向了社会,使社会各界了解了地震局,也使地震廉政文化渗透和辐射到社会。
(二)结合实际,突出宣教工作特点,整体推进廉政文化系列活动。
为使更多的人了解、感受、认同廉政理念并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各单位按照中国地震局党组的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本地及本单位文化资源,从宣传教育入手,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活动方式有:
——举办廉政文化歌咏比赛活动。中国地震局直属机关党委率先成功举办了京区直属单位“庆七一、迎十七大”,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大型歌咏比赛,局机关和京区直属单位,从陈建民局长到普通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内的800多人同台演唱廉政歌。多数单位也结合实际,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了廉政文化歌咏活动,生动活泼的形式,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开展廉政文化知识学习和竞赛(竞答)活动。在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纲要》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基础上,地震系统46个单位和中国地震局机关共8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文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参赛人数占全体党员、干部的95%。其中,处以上干部参与率达98%。此后,又相继开展了廉政文化知识竞赛活动分赛区比赛和总决赛。全国8个分赛区230多名选手经过竞赛角逐,8支优胜代表队最后汇聚北京进行了总决赛,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和地震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京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0多人现场观看了总决赛。此项活动参与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效果之好、影响之深远,都是过去所不曾有的。
与此同时,廉政文化征文活动也进展顺利,初步形成了一些廉政文化的理论成果,截至目前已征集到理论研究文章、心得体会等500多篇;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综合性活动的创先争优活动在系统各单位也已启动开展。
——建立廉政文化网页,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各单位普遍运用网络媒体速度快、容量大的优势,建立开通廉政网页,登载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文章、廉政知识、典型事迹、案例介绍、新闻信息等资料,并及时更新,增强了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有的单位利用办公楼电子大屏幕每周滚动播出廉政警句,利用每日工间操时间播放廉政歌曲;有的建立了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学习园地;有的举办了廉政文化趣味运动会,廉政文化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活动;有的在电梯间及公共场所制作悬挂了廉政警示画、廉政格言警句。
——组织讲党课和专题报告会。中国地震局机关先后举办了6次廉政文化报告会,邀请有关部委领导和专家来局作专题报告,局领导为京区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全体干部带头讲党课;各单位除安排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外,也纷纷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研究院所的学风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也得到了深入开展。配合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地震系统还举办了首期文艺创作讲习班。
——组织参观访问、观看廉政题材影视片。各单位充分利用当地的文化资源,把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与“红色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有的开展了“重走长征路--老区行活动”;有的组织干部职工就近瞻仰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革命旧址、革命战争纪念馆,在烈士墓前和纪念碑下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有的参观香港回归十周年成就展、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面向”的意识;有的组织职工观看《长征》、《公仆》等廉政影视片等。
——举办廉政文化建设培训班、演讲比赛和先进事迹报告会。有的单位举办廉政文化建设培训班,对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有的面向中层干部举办“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主题教育培训班;有的举办“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及廉政文化建设做贡献”演讲比赛;有的把廉政文化建设同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互相促进;有的举办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人。
——编发廉政短信、廉政卡片和廉政台历。多数单位在重要节假日向处以上领导干部发出廉政提醒短信。有的制作了“廉政警示卡”,由主要领导亲自赠送给处以上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有的给干部职工统一赠送了廉政台历;有的将“廉政屏保播放器”程序统一安装到处级以上干部的电脑中。正是这些小小的创意,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廉政文化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时时受教育、处处是课堂的良好局面。
——开展警示教育。多数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失衡的秤》、《慎交友》、《李真忏悔录》、《沉痛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有的单位“一把手”带领处以上领导干部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的开展了“为谁当官、怎样用权、如何做人”的讨论;有的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案例谈认识、论危害、查不足;有的组织参观反腐败成果展、反腐倡廉档案文献图片展。
(三)创新载体、拓宽领域,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着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按照局党组“要创新载体、拓宽领域,切实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的要求,各单位从实际出发,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有的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了“廉政倡议书”,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让廉政文化走进了家庭;有的提出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建设文明和谐单位;有的着力在端正学术风气上下功夫,倡导崇尚科学、潜心探索、严谨治学;有的选聘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监察员(兼职);有的将廉政问题纳入处级领导岗位公开竞职答辩之中;有的建立廉政档案、廉政书屋(架),开展“读书思廉”、“廉政建设大家谈”活动;有的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把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同查处个别干部违纪问题结合起来,既教育了违纪者,也教育了大家;有的针对工程开发单位在开发工作中存在不良竞争增多、财务风险加大的问题,利用廉政文化建设平台,深化内部改革,强化管理,理顺关系,建立了新的管理制度;有的在党支部和党员中推行了“共产党员承诺制”,开展了“保持先进性、服务在基层”主题实践活动。
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多数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靠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了一批制度建设成果,着力于筑牢制度防线。有的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管理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措施;有的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管,从机制上杜绝商业贿赂等违纪现象的发生;有的积极推进财务公开,增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有的结合地震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写了反腐倡廉宣传材料,向地震台站干部职工进行宣讲,使廉政文化进入基层地震台站。
在充分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搞得有声有色,个别单位却动静不大,不仅“自选动作”少,而且“规定动作”也没有到位。表现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缺少办法、措施和载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信息采集和上报也不及时等。这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注重实效,把握重点,继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汶川地震的发生,凸显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凸显了地震工作者肩上责任的重大。地震人必须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防震减灾工作,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廉政促勤政,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干部一定要围绕政府和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需求,积极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扎实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以崇高的社会责任激励广大干部想干事,以加强能力建设使干部能干事,以勤政要求督促干部干成事,以廉政教育、制度和监督约束干部不出事。
随着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必将形成参与的人多、支持的人多、关注的人多的局面,必将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发挥难以估量的影响和难以替代的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在新的形势下,地震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大工作力度,拓宽领域和途径,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通过此次经验交流会,使得各单位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更好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要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得廉政教育深入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当一旦有干部职工因违反党纪国法而不得不面对法纪惩处的时候,不会再说组织上没有教育提醒到。
按照这一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适合搞什么活动,就搞什么活动;什么活动效果好,就搞什么活动。开展活动应注意搞好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其他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去年8月陈建民局长在《关于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展综合情况的通报》上作了重要批示:“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取得较大的进展和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要继续加强领导和指导,使这项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取得更大的成效。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地震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建民同志的批示精神,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上,放在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构建和谐单位上,放在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事业发展上,使之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注意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让干部职工实实在在看到廉政文化建设带来的变化,感受到廉政文化带来的新风正气。要按照局党组关于“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清理和完善,并认真抓好对贯彻执行制度的督促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大各类事务公开的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形成廉政文化的实际成果、制度成果。
二是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动机和效果结合起来。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既要有良好的动机、又要看实际效果;既要注重形式,选择好的载体,又要反对片面追求形式,不看实际效果,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这样才能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地震文化结合起来。几十年来,地震系统逐步形成了具有行业特色的地震文化,主要包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地震行业精神;“震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保一方平安,让政府放心、让人民安心”,“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地震文化理念等。要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地震文化建设之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互相促进。
(三)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发挥表率作用上下功夫。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发挥表率作用是关键。要把勤政和廉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教育,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四)要创新载体,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在增强渗透力和影响力上下功夫。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和谐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融入与职工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为职工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之中,使之与社会公德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相结合,拓宽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和途径,扩大覆盖面,增强其渗透力和影响力。
(五)要继续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征文、宣传教育、先进事迹报告、创先争优活动等后续的各项活动,在拓宽领域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内容都有原定的工作方案,部分工作因开展汶川地震应急处置而延期进行,同时,汶川地震的抗震救灾工作又赋予了廉政文化建设新的内涵,各部门各单位要适时抓紧开展各项工作。争先创优活动方案中明确了量化考核各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各项测评要素,也成为各单位对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并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各单位应抓紧开展各项工作。要按照评比的条件,突出抓好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比和推荐上报工作,适时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和自查工作。同时注意收集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片、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实物等,为活动的总结做好准备。
(六)要加强理论研究,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在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上下功夫。要认真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征文活动的经验,加强对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发展方向、承载内容、表现形式和效果评估等理性思考、理论研究,不断推动地震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同志们,这次会议就要圆满结束了。请大家回去后,及时向党组(党委)汇报,认真贯彻友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保证当前抗震救灾和奥运地震安保工作的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再次感谢上海市地震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为本次会议成功召开所做出的各项出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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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1995]4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实施《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四日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

为加强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房屋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市人民政府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责任:
(一)负责外地来京人员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根据首都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的承受能力和劳动力需求状况,提出外地来京人员总量的控制要求,并下达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期进行考核。
三、区、县人民政府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责任:
(一)根据本地区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本地区外地来京人员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本地区外地来京人员总量控制的要求,采取措施,严格落实;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各街道、乡镇外地来京人员数量与当地常住人口数量的比例;
(四)合理调整外地来京人员的分布和结构,防止和纠正外地来京人员高度集中。
四、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责任;
(一)根据本地区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外地来京人员专门管理机构;
(二)采取措施,使暂住本地区外地来京人员的总数,不超过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外地来京人员与本地区常住人口的比例;
(三)对外地来京人员以及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依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向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征收管理服务费。
五、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责任:
(一)公安机关的职责:
1.加强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严格实行《暂住证》制度;建立户籍协管员队伍,开展经常性的户口查验工作;及时查处违反户籍管理的行为,清理无《暂住证》的人员。
2.加强对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行为。
3.严厉打击外地来京人员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劳动机关的职责:
1、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条例》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清理无《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
2.对用工需求量大的行业和工种,逐步建立劳动力基地,实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基地化管理。
3.确定本市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行业、工种和用工要求。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
加强对外地来京经商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无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外地来京经商人员。
(四)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
加强对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
(五)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的职责:
加强对外地来京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建筑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责:
在宏观管理的指导下,继续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的管理。
六、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与所属各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于每年一月份签订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和专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采取措施,切实落实应当每半年向签订责任书的人民政府汇报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八、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其所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九、对经考核落实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突出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经考核落实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对经考核没有完成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政府各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部门行政首长给予行政处分;对经考核没有完成外地来京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行政首长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本规定自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2年5月17日)
教社政〔2002〕6号



  为了充分肯定人文社会科学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巨大作用,表彰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广大高校研究人员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勇于创新,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服务,我部在对原《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表彰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高校研究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三条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三年评选一次。奖项分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类,按一级学科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根据需要设立特等奖或荣誉奖,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四条 教育部设立“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由教育部领导、主管司局负责人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

  奖励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

  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评奖工作方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审议学科评审会议结果;决定特等奖和荣誉奖;审议提出异议的成果的调查报告并做出最终裁决等。

  第五条 奖励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学科专家评审组,负责从通讯评审结果中筛选优秀成果,评定优秀成果的奖励等级。

  第六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整个评奖过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评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起草评奖工作方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出学科评审专家建议名单;组织成果申报、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工作;调查有异议的成果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评奖活动的其他各项组织工作等。

  第七条 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界定的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出版、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研究成果,以及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均可申请参加评奖。

  第八条 参评成果的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译著、考古发掘报告、工具书、古籍整理、软件、音像制品等。

  第九条 获奖成果必须是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的优秀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

  基础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学科的某些空白,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应用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十条 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奖励重点。

  第十一条 申报评审过程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正公平原则、简便高效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二条 申报人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在规定截止日期内集中向评奖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评奖办公室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评奖办公室对各申报单位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按一定程序组织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由奖励委员会审定拟获奖成果名单和奖励等级。

  第十五条 自拟获奖成果名单公布之日起,设置为期1个月的公示期。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评奖办公室提出。评奖办公室将对有异议的材料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奖励委员会审议裁决。

  第十六条 获奖成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由奖励委员会组织颁奖大会,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十七条 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奖励委员会一经核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作认真负责的初审,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由奖励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评奖办公室在每届评奖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