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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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 商务部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建[2008]680号


  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扩大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也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并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惠农措施。为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的效用,财政部、商务部在试点工作基础上,考虑部分地区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并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事先做好公告,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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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


  为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从2007年12月开始,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开展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试点工作。试点实践证明,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政策效用,有必要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为此,制定如下方案。

  一、纳入家电下乡的产品与价格

  根据试点及调查情况,将四类农民欢迎、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纳入家电下乡推广范围,具体包括: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今后可以根据农民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推广产品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具体由财政部、商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商务部、财政部将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较高;(2)节能及安全设计、模式、效果等具有较高水平;(3)符合国家环保标准;(4)适应农村消费环境;(5)质量和功能适合农民使用;(6)维修网点多,能够满足农民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具体办法由商务部、财政部另行研究制定。

  二、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

  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并向社会公布。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可以是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鼓励工商联手,引导企业建立面向农村的家电生产流通体系。具体招标工作由商务部、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家电下乡的地区及时间

  在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三个试点省份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未纳入推广范围的地区如有意愿开展这项工作,可向财政部、商务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商务部根据预算安排及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等省和计划单列市可以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四、财政补贴政策及补贴资金的负担

  对实施地区农民购买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直接补贴农民消费者。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均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补贴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制定。

  五、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挂帅,成立由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实施工作要抓细抓实,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并督促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农民手中。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投诉,及时改进工作,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

  (二)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明确牵头部门,抓紧制订本地区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根据本地区农村家电普及情况、流通及服务网络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工作思路,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实施方案制订后,要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是一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好需要调动农民积极性,首先要做到让农民家喻户晓,因此宣传工作是家电下乡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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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少亭重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少亭重婚问题的批复

1957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7〕院办字第139号报告收悉。关于黄少亭重婚问题,可参照前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3年12月22日法制办字第811号“关于在婚姻法公布后的重婚、纳妾如何处理的问题”的解答精神处理。该解答称:“……在婚姻法公布施行后的重婚、纳妾行为……,应认定都是一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但这是旧社会封建婚姻制度所造成的恶果,如发生在贯彻婚姻法运动月之前,由于群众尚未受到系统的教育,各级人民法院在对待这类问题上,一般应以不告不理为原则,如果当事人不申请离婚而为其他人检举揭发,一般仍应以批评教育方式解决。至于有虐待、遗弃等行为者,则应给以适当的处理”。黄少亭于1950年与盛玉琴重婚,此事发生于1953年贯彻婚姻法运动月之前,盛玉琴又未控告他重婚,对重婚不必给以处分。至于离婚部分,如盛玉琴确系自愿撤销离婚请求,也可准许。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相同。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四、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人,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

五、中国人民解放军应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5人。

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

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35人。

八、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22%。

九、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应高于上一届。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十、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